问题 | 婚前父母给儿子买婚房,婚后房产证写儿子儿媳的名字? |
释义 | 房产所有权归属于登记人。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尽管具有证明作用,但其证明力源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而不是证书本身就是物权登记。因此,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是:完成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是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以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简言之,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属的母本,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内容的证明书。故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果出现记载不一致的情况,除有证据证明并且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物权的归属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虽然购买房子是男方父母出的钱购买的,但是,已经在房产证上写上儿子儿媳的名字,就意味着父母把房子赠与给了儿子儿媳了,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婚前父母给儿子买的婚房 ,婚后房产证写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 ,这房就属于儿子和儿媳的房产,不再属于父母的房产,尽 管是父母出钱买的,但是以房产证为准 ,如果儿子和儿媳妇离婚,房产归儿子,儿媳妇儿是没有权利分割这笔财产的,因为属于儿子的婚前财产 。,父母给儿子买的婚房属于赠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儿子儿媳的姓名,那房屋产权就归儿子夫妻所有和父母没有关系,所以这套房产属于儿子和儿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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