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正规网贷有哪些 |
释义 | 不正规的网贷有以下几种: 1.卷投资人的钱跑路的p2p网贷。 2.超高利率而且暴力催收的现金贷。 3.暗中违法套现的消费贷。 4.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进行诈骗的套路贷。 不正规的借贷平台有人人贷、秒分、金条等等,这些网贷平台基本上都有比较相同的一些特征,比如吸引人的广告(可贷金额大,秒到账以及利息少或者还款时间长等等)、然后是高额的利息或者是天价手续费,我国对借贷利息有明确规定不能超过24%,因此很多平台会在利息方面打了擦边球之后还要想方设法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当然也有一些是直接含糊不清的时间划分让你一不小心就需要支付很大一笔违约金。 总结一下:如果某种网络贷款存在利率奇高,收取很多不明不白的费用,甚至暴力催收,那么极有可能是不合法的网贷。 如果存在暴利催收或者是超过利息的话可能就是不合法的。比如卷投资人的钱跑路的网贷。超高利率而且暴力催收的现金贷。暗中违法套现的消费贷。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进行诈骗的套路贷。如果某种网络贷款存在利率奇高,收取很多不明不白的费用,甚至暴力催收,那么极有可能是不合法的网贷。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七条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特定贷款,系指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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