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
释义 | 融资租赁合同期限长,租金方式回收投资并转让出租物价值。归属与租赁期限、消耗相关,租金也不同。出租人与承租人可约定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或承租人所有。 法律分析 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拓展延伸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与解除措施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签与解除措施是根据各方的意愿和合同约定来决定的。如果双方都希望继续合作,可以进行续签,重新确定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在续签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条款的更新和法律法规的遵守。如果双方不愿意继续合作或无法达成一致,解除合同是一种选择。解除合同时,需要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协商或诉讼程序。无论选择续签还是解除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执行。 结语 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内,租赁物的归属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而有所不同,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续签与解除合同是根据各方意愿和合同约定来决定的。在续签过程中,要注意合同条款的更新和法律法规的遵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解除合同是一种选择,需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协商或诉讼程序。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双方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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