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保转入: 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二楼养老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00号 社保转出:(自助服务终端机) 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00号 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太湖新城(松陵镇)梅石社区 联系地址:松陵镇梅石路801号 太湖新城(松陵镇)水乡社区 联系地址:松陵镇鲈乡南路1781号 太湖新城(松陵镇)城中社区 联系地址:鲈乡四区四幢 太湖新城(松陵镇)奥林清华社区 联系地址: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1407号 太湖新城(松陵镇)横扇社区 联系地址:松陵镇横扇社区文广路106号 太湖新城(松陵镇)菀坪社区 联系地址:松陵镇菀坪社区开发东路66号 太湖新城(松陵镇)农创村 联系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农创村村民委员会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开发区云梨路1028号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同里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同里镇迎燕桥堍8号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