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保障房申请条件 |
释义 | 成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年满30周岁且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具有成都市户籍并在核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家庭等。申请家庭必须以家庭名义申请,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且具有本市户口满3年。家庭年收入、家庭资产、人均住房面积等也有相应的限制条件。家庭成员或个人不能拥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法律分析 一、在满足收入条件的同时,申请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核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核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0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在核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核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0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 5.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核心城区工作,主申请人连续在核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小区网论坛)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二、成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7、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8、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9、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结语 申请成都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多样,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年龄、收入、资产等方面要求。其中,家庭需满足人口条件、户籍要求以及收入、资产限制等。申请人也需符合家庭成员关系、本市户口满3年等条件。同时,无自有住房、住房面积要求以及连续两年收入和财产限额等也是申请的重要条件。综上所述,申请成都保障性住房需满足多项条件,确保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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