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社保省内转移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广东社保2021省内转移新规如下: 1、适用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一式一份);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3、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需说明银行卡的开户银行支行名称)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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