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甘肃省防疫不合理举报电话是多少 |
释义 | 甘肃省防疫投诉电话是:0931-12345。 甘肃省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乡镇(街道)等区域。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二)不断优化核酸筛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检测频次,社会面不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合理设置核酸检测采样点,提供便民检测服务。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由各自属地和单位落实核酸检测有关规定。其他人员按照“愿检尽检”原则进行核酸检测,也可自行开展抗原检测。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和市场主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及时调整外防措施。所有交通检疫卡口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落实报备制度,一律实行5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 (四)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具备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7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7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进入药店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作用,组织好中药抗疫制剂的生产、供应,积极推广“定西抗疫方剂”,全面提升群众自身免疫能力。 (六)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优化接种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尤其是80岁以上人群要应接尽接。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摸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做好重要民生物资商品储备。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秩序。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堂食。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实现“两点一线”闭环工作,凭核酸阴性证明正常上班。 (九)做好医疗资源储备。确保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设置,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全天候开放。扩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诊容量,加快医疗救治资源准备。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设置咨询热线电话,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及陪护人员须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十)保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各级党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保持正常运转,加强干部职工自律自防,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骨干要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进入党政机关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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