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公告期届满后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会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找不到债务人,法院仍可以经过债权人的申请,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该债务由财产代管人从其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