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然后对于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 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则人民法院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如果不符合条件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如果立案了,则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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