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暴力家暴如何取证 |
释义 | 当遭遇家庭冷暴力时,可从以下几点进行取证: 1.可以通过影像记录、音频录音等形式收集好证据,并找人作证; 2.如果施暴人在受害人身上留下了伤痕,可以去做医学鉴定,作为对方实施暴力的法律证据; 3.了解施暴人的成长环境,分析施暴人的暴力行为是否的成长环境有关; 4.如果出现家庭冷暴力的情况可以先找居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再报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调解书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据; 5.如果家庭冷暴力造成抑郁、心理疾病等严重情况,病例、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 6.子女、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提供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采信。 不同于可见的肉体摧残的家庭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过暗示威胁、语言攻击、经济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达到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 那么当遭遇家庭冷暴力的时候,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解决呢? 1.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2.可以向对方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夫妻双方主动交谈,也可以暂时分开一段时间互相冷静。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家庭冷暴力怎么取证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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