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登记可以网上办理吗 |
释义 | 可以 用人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向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全月工作日均可到社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办理原则:属地参保,统一征缴,一单托收。用人单位必须在同一个区县,同一家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手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办理方法 第一步、登陆网站 网址:进入网上预约系统。 第二步、查看当前的预约情况和流程,如果确定预约办理,点击“我要预约”; 第三步、输入社保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和验证码,确定正确后,点击“登陆”。如果输入的信息正确,请阅读“预约协议”,同意请点击“下一步”继续,不同意请直接退出。 第四步、选择要办理的时间,您只能选择确定到系统显示的某天的上午或下午,确认后点击“预约”。请注意,一天只能预约一次。 第五步、在“请输入办理单位数量”中输入本次您所办理申报的单位数,确认后,点击“提交”。请注意,如果您只办理一个单位的申报,请输入“1”,如果您一次办理几个单位的申报业务,请输入此次您办理的申报单位总数,最多只能输入“5”。同时,在此提醒您,因为我们在程序中的时间是按照使用企业版设定的,所以请您必须使用企业版软件进行申报。 第六步、请注意页面提示信息,可点击“预约查询”模块(或等待数秒系统会自动跳转),查看您的预约信息是否审核通过。在“预约查询”页面中请注意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预约待审核”,请再次点击“预约查询”刷新(或等待数秒系统自动刷新),直至状态发生变化。如果预约成功,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详细信息并打印;如果您想取消此次预约,请点击“取消预约”;如果您忘记了预约办理的时间,可以通过“预约查询”模块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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