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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叫间接选举,规定是
释义
    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
    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就是间接选举。
    什么叫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差额选举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什么叫等额选举
    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在一些国家,部分或全部采用等额选举作为选举形式。在实行等额选举的时候,投票人的权力仅仅体现在是否决定认可候选人,故相对于差额选举,选举人的权力较小。
    选举出来的人叫选举人吗
    不是。有选举权的人叫选举人,被选举人选举出来的人叫代表,可以代表选举人主张选举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人代表、党代表等)。选举人也可以直接将后候选人推选为某岗位上的法人、干部等(如村民直选村委会干部等)。
    公民选举主要选举什么
    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的权利。关于选举制度,提到,我国的选举制度具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特点。从现行教材的文本表述来看,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二是人大代表选举出高一级人大代表,三是人大代表选举国家公职人员。而我国的选举制度也是指这三个方面。均没有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的选举。问题的分析我国目前尚未颁布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涉及选举权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法律条款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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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