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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抚养费是否可以减少
释义
    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以下三种情况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一、离婚后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离婚了不一定要给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给抚养费: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2、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无力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4、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对于此类情况,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二、离婚后,抚养费能减少吗
    离婚后,抚养费是可以减少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三、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法律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有: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4.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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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