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女方一个都不想要,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具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不能相应免除抚养孩子的义务。若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仍应承担孩子抚养义务,可以通过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按照您所描述的问题,若夫妻有两个孩子,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会一方抚养一个孩子。若女方一个都不想要,可以积极与男方协商确定,可以选择由男方抚养孩子,但是女方应向孩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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