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有关孕妇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降薪、降职、调岗(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女员工劳动保护的行为,当事员工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 一、调岗后工资不低于原岗位工资吗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哺乳期被辞退要去起诉吗 哺乳期被辞退可以去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话,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三、公司重新安排岗位可以拒绝么 降薪和未经员工同意调岗都是违法行为,单位涉嫌变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五条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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