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
释义 | 房屋质量问题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购房者可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一、装修时发现质量问题怎么索赔 商品房在装修时发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交房后发现房子有问题可以退吗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维修。第二类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第三类是房屋主体结构等严重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如果证实房屋确实存在,那么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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