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质量有问题,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释义
    购房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若确属不合格,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和建筑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
    因此,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维权与索赔?
    当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时,维权与索赔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合同、交付文件等,以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其次,与开发商或房屋相关责任方进行沟通,提出书面维权要求,并保留好沟通记录。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途径和索赔可能性。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维权时效和法律程序,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追求合理的索赔赔偿,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结语
    购房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发现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有权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并要求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维权过程中,购房人应收集相关证据,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并提出书面维权要求。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通过法律途径追求合理的索赔赔偿,是维护购房人权益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法所称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一)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
    (二)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三)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四)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
    (五)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7: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