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要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房屋过户要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我国对不动产的保护是通过登记过户进行确认和保护,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 一、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房地产转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所以过户不仅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还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村里的房子确权是干什么的? 农村房屋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土地主管部门是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政机关。权利确认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即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主管部门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担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确权工作。 三、房本和不动产权证书有啥区别 1、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于此相比,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2、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虽然都是房子最直接的证明,不过这两本证件还是有不同之处的,相对来说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不动产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起和止日期、以及房屋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3、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发证机关不同,不动产登记机构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其盖章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而房产证盖章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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