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职工养老金政策 |
释义 | 洛阳职工养老金政策具体如下: 1、调整范围; 2、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3)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a、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b、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3、资金来源: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应提供以下材料: 1、自由择业人员需带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及复印件; 3、失业人员需带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带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按照调整政策规定,洛阳此次调整养老金对退休的高级技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倾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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