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父母能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建房吗?
释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况下,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根据条例规定,提取公积金时应注销账户,职工死亡或无继承人的情况下,存储余额纳入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买父母的房子能用公积金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离休、退休的职工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也有资格提取公积金。此外,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也可申请提取。根据法律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于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存储余额,若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则存储余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 第十五条 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
    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3: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