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建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需一起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