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财产若是留有遗嘱的,则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若是没有留下遗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具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68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68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