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党内法规制度集中清理大约每五年一次。制定党内法规应当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十六条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由中央办公厅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提出的制定建议进行汇总,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拟订,经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讨论,报党中央审定。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年度计划,由中央办公厅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中央各部门每年年底前提出的下一年度制定建议进行汇总后拟订,报党中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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