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门诊社保能报销。普通门(急)诊:参保个人每人每年可以报销20元的普通门诊费用。特殊治疗:参保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进行体外碎石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报销50%,参保个人自付50%。重大疾病: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疗或化疗、血液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参保个人自付40%。限定病种的慢性病:参保人员在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限定病种的慢性病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结算年度内限定病种的慢性病医疗费用实行定点定额管理。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