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设施漏水谁负责? |
释义 | 在建筑物交工后的两年内发生消防管道漏水问题时,应该有物业管理单位出头找安装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这段时间是在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间内的。建筑物使用超过两年的,应该有物业管理单位进行赔偿。因为,物业管理单位有责任经常的检查维修建筑物内的所有设施。没有检查维修而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单位的不作为。所以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一、入户门改外开违反哪条规定了 入户门该外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因此,业主不能擅自住改非。如果要改,必须征求相关业主的同意,而且要经业委会盖章。之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二、物业社区的职责和义务 1、小区安全护卫工作。配专职护卫人员,24小时值勤承担门卫盘查外来人员及通出车辆等任务;确保小区安全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2、物业的维护。制定并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定期对小区内所有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如供水、供电、消防、环保、机电设备、通讯、路灯、园林绿化、排水、车辆等实施维修养护。 3、综合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代收代缴等,配合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4、维持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有偿服务,努力为业主排忧解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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