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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缴的钱最后是自己的吗
释义
    法律分析:1)公司没有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不需要,公司没有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注销。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需要,需要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只是不用现在一次性把钱交出来,但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债务责任。总的来说,公司的认缴资金不到位能注销,但是前提必须要没有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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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