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一方失踪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2、夫妻一方失踪,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因为当事人不在就不会去管,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的。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