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字需要些什么手续30岁? |
释义 | 30岁可以改名字。 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是可以更改户口本和身份证名字的,需要本人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当地户籍部门进行申请名字更改,审核通过就可以更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章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字所需要的手续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年满十六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章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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