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程序: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