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阅卷怎么写委托 |
释义 | 仲裁委托书包括案件名、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受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以及要注明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委托人留底,一份交受委托人。其中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 一、欠钱起诉状怎么写?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想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状是必须提交的。那么大家了解怎样写出一份简明扼要的起诉状吗下面由来告诉您起诉状怎么写。一、起诉状有分类吗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二、起诉状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三、写起诉状时应注意哪些方面(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位、住址(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电话号码。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单位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工作单位、住址;(4)必须打印或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尾部须加盖公章;(5)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应递交原件或原物。证据材料如是复写纸、纯蓝墨水、圆珠笔书写的,在提供原件时附复印件;(6)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2份证据清单,详细写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此外,还应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同的副本。 二、书写起诉状的注意事项 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位、住址(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电话号码。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单位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工作单位、住址。 (四)必须打印或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尾部须加盖公章。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应递交原件或原物。证据材料如是复写纸、纯蓝墨水、圆珠笔书写的,在提供原件时附复印件。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2份证据清单,详细写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此外,还应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同的副本。 就一份好的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案件的状况、事实和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三、在我国怎么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一起递交到法院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16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 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17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 仲裁裁决对提起诉讼的劳动者 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未提起诉讼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 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18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 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 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19条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 每项确定的数额均 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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