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洪湖原市委书让辛敬华判了多少年?洪湖原市委书让辛敬华判了多少年2014年10月11日,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荆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幸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幸敬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与他人通奸。幸敬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幸敬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幸敬华,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湖北钟祥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毕业于湖北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湖北省荆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4年2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公告,湖北省荆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幸敬华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4月4日,湖北省委决定免去其中共荆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2014年10月11日,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给予幸敬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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