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合同为何不宜适用口头形式? |
释义 | 旅游合同不能口头形式,因为旅行社服务涉及预期服务、信息偏差、无实物样品比对、服务涉及面广,需书面形式固定权利义务;签署书面旅游合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是旅行社服务的内外在需求。 法律分析 1、旅游合同为什么不可以适用口头形式,归根结底是由旅行社服务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旅行社的服务是预期服务,旅游合同关系成立至履行合同尚存一段时间。如果仅凭当事人的记忆,难免出现信息偏差。旅行社服务缺乏实物样品的比对,更多的是旅行社的口头和旅游行程的书面描述。旅行社的服务涉及面广且杂,一条旅游线路涉及的服务并不仅仅局限于六要素,只有书面形式才能固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即使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旅行社游客都应当意识到书面旅游合同的重要性。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并不是为了应付旅游主管部门的要求,而是为了保障旅行社游客双方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旅行社服务的外在要求还是内在需求,都指向旅行社服务应当采用书面旅游合同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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