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客购买了一口价的黄金发票写着不退不换,是违法行为吗? |
释义 | 消费者有权索要发票,商家有义务提供。发票是记账凭证,不能用小票代替。商家拒绝提供发票侵犯消费者权利,属违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二十条。 法律分析 消费者购买商品都有权利索要发票,商家也有义务提供发票。发票作为记账的凭证,有些消费者需要发票进行报销,而一些商家提供的小票(如“收据”)是不能代替发票的,商家拒绝提供发票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拒开发票属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拓展延伸 黄金发票的不退不换条款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黄金发票的不退不换条款需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评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可靠性。然而,不退不换条款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享有退货和换货的权利,除非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因此,黄金发票上的不退不换条款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购买商品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以免因不明确的条款而造成损失。 结语 商家拒绝提供发票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拒开发票属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取得发票的权利。黄金发票的不退不换条款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或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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