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户维权前的准备有哪些 |
释义 | 中国的企业家往往不喜欢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这与传统文化有关,也与我们国家目前的司法大环境有关,所以很多企业常常不敢诉讼,而是采取拖延战术,但是很多时候拖延下去的结果就意味着损失,所以诉讼对于企业来说是必须的,一个准备充分的诉讼不但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更为重要的是诉讼可以给企业的其他客户传递一个强烈的警戒信息,有效的抑制其他客户侵犯公司合法权利的企图。所以对于诉讼的正确态度应该是:不轻易诉讼,不惧怕诉讼,做有把握的诉讼。 诉讼在很大程度上恶化了双方之间的关系,几乎可以这样说,诉讼过的双方变成了生意场上的敌人,如果我们再考虑到诉讼所要开支的经济成本(如诉讼费、差旅费用以及招待费等等开支),我们就更加要慎重的对待诉讼了。在进行诉讼之前,企业务必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到知己知彼,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方面: 一、法律准备。法律准备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法律关系的分析和判断,这是进行诉讼准备时的最基础的工作,因为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以及具体的司法原则(如举证责任、责任的划分原则等)会不同,所以首先要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公司常见的有合同纠纷(多以债权纠纷为主),劳动争议以及侵权之诉(如侵犯公司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第二就是相关法律知识的搜集和准备,有些诉讼需要涉及到很多具体的详细的法律规定,例如房地产方面的纠纷就会涉及到土地、规划、城市建设、房产等方面很多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些行政性规定,如果不将有关的法律知识收集完整,就会影响到对案件的整体分析判断,就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形成被动局面。 二、证据准备。对于一个诉讼来说,怎么强调证据的作用都不过分,对于绝大部分案件来说,采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这就意味着没有证据就要败诉,所以证据的准备至关重要。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来说,需要准备的证据各不相同,难以一以概之,本文仅就企业中最常见的合同纠纷的证据准备做一个简单的举例说明,这类案件证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关系的证据,这是包含的最主要的证据,就是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当然,也有很多企业和业务单位之间不签订书面合同的,那么就需要提供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收验单,货运发票,验收记录等等。 ②证明我方依约履行合同以及对方违反合同的证据,如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对方仍没有支付货款等等。 ③证明对方违约行为给我方造成损失的证据。一般来说,合同会对违约行为规定了违约金,这时候,我们可以直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即可,但是有些时候,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行为给我方的实际损失时,我们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们这一方的实际损失,这时候,我们就需要提供证明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 ④其它需要证明的内容,如产品的验收报告,双方的住来信函等等。 三、对方财产状况的调查。企业绝大多数诉讼的目的不是为了追求一纸胜诉的判决,而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如追回欠款或获得相应得赔偿款,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对对方进行必要的前期财产调查也是必须的。财产调查的范围包括对方的银行资金账户、动产以及不动产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对外享有的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如商标权、专利权等)。 通常的调查方式有企业自己调查,委托律师所调查,企业自己调查费用最低,但是效果较差,律师所调查效果较好,收费也比较合理,但是手段仅限于合法手段,有一定的局限性。还有一种方式是委托专业的调查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私家侦探,目前,我们国家没有赋予相关的商业调查机构合法主体地位,但是这类机构在市场需要的催生下,仍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着,并不断的发展壮大起来。但是目前的调查机构鱼龙混杂,而且会采用一些非法的手段,所以企业在委托时一定要慎重。 四、诉讼方案准备。在完成以上的工作以后,下面的工作就是要研究确定一个具体的诉讼方案。这个诉讼方案应该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证据的分析判断。证据收集好之后,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对证据进行具体的分析:证据是否有效;证据是否充分;证据是否周密;证据是否存在缺陷;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着自相矛盾的地方。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审视,可以发现证据上的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补充。 2、被告人的确定。被告的确定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环节,对于某些复杂的案件来说,原告方常常有选择被告的机会,这时候对被告人的选择也会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显然,我们需要选择有利于我们的被告人,例如可以选择一个有一定经济实力但又不能太强大的对手,没有经济实力判决就会成一纸空文,实力太强又会使增加诉讼难度。 3、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请求的选择是建立在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来确定的,不同的法律关系决定了不同的诉讼请求,所以诉讼请求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具体确定。在确定诉讼请求时一定要注意合法合理,一个过分高额的诉讼请求不但要多花费诉讼费用,而且最终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同时会给审判法官不懂法律的印象,不利于案件的处理。 4、管辖法院的确定。对于被告在异地的情况,在本地法院审理案件显然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所以要力争在本地法院起诉,这就牵涉到管辖法院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研究确定。 6、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和对策。这是企业诉讼时最容易忽略的问题,实践中,经常有一些企业在诉讼过程中面对对手的抗辩无理反驳而不得不撤诉。所以诉讼方案绝不能一厢情愿的制定,必须要充分得考虑到对手的抗辩,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的对策。具体的做法就是换位思考,企业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来看待问题,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研究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这样可以比较客观、全面地看待问题,更加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的正常需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到哪级协会投诉 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 投诉所需材料 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明确、具体的诉求。 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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