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
释义 |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登记离婚。 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1、申请离婚。 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 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地的话,在异地一般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流程如下: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第一、起诉:想要离婚的一方携带起诉状、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有子女的还要携带子女的身份证明材料,有财产的要携带相关财产证明材料等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审理。1、审理前的准备。2、调解:庭前调解,调解不成时,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第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判决。 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证吗 1、双方都在异地不可以办离婚证,办离婚证,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证一般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离婚有些情况是可以异地办理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不过,离婚除了在民政局办理,还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而管辖法院不一定是户籍地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对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时间的居住地进行起诉离婚。 离婚手续在异地可以办理吗 不可以的,须回原籍地。协议离婚的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和探视权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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