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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婚离婚案件答辩
释义
    首先,要在开头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其次,答辩人要根据对方的起诉状的内容一一进行答辩。其中,如果不同意离婚,可提出双方当前情况不属于法定判离情形的答辩意见。不同意离婚的一方要在答辩状中说明,当前情况并不属于准予离婚的情形。如果同意离婚,则只需说明同意对方离婚请求。
    一、女方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应当这样写:1、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2、因为是不同意离婚的,因此在答辩状中,应当提出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不符合离婚条件,让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不准离婚;3、对起诉状中的理由有反驳的,可以在答辩状中写明。
    二、厦门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厦门离婚诉讼流程如下:
    1、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起诉。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法院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双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4、开庭审理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5、判决。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开庭、调解以及判决等等。夫妻诉讼离婚的原因较多,法院也通常会在正式审理之前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再正式开庭。离婚诉讼会涉及诉讼费,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用按件收取,这个费用通常在诉讼结束之后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三、男方被起诉离婚如何写申请书
    男方被起诉离婚,需要写答辩状。答辩状的书写需包括以下内容:
    1、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
    ②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
    ③写明答辩事由。
    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2、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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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