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 2、具有副高(含)以上艺术职称或获得本艺术门类全国性重要奖项; 3、踊跃参加中国文联、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及其团体会员举办的文艺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作出积极贡献; 4、从事文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工作3 年以上,作出突出业绩,或在文艺志愿服务的宣传工作、理论研究中,作出突出贡献。 法律依据: 《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第三条 个人会员发展采取推荐审批制,具有推荐权的单位和个人如下:(一)中国文联团体会员,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团体会员;(二)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秘书处;(三)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主席团成员、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