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儿童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送养的条件是孩子属于该福利机构的被监护人。亲生父母如果无力抚养孩子可以作为送养人,但是送养的条件是父母双方都同意,除非父母一方去世或者失踪。 一、夫妻离婚后收养关系是否可解除 夫妻离婚后收养关系不可以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二、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怎么办 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如果生父母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抚养子女,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生父母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证明。生父母送养子女,双方必须共同送养。配偶收养子女,夫妻必须共同收养。根据我国民事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下列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失去父母的孤儿; 2、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子女。 三、未满18岁生子,福利院能接收吗 未成年人生子能被收养。不满十四周岁,符合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三种情况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而送养人应当是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的条件应当是在年满30周岁以上的无子女,有抚养能力,没有医学上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的人。收养行为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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