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能补充证据吗?或者开庭之前能补充吗? |
释义 | 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规定及补充证据的时限。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双方证据交换后没有超过举证期限,可以补交证据。举证倒置原则适用于一方拒不提供证据且对方主张该证据不利的情况。若第三方持有书证,律师可进行调查取证,若困难可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书面调查取证的申请。 法律分析 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前,开庭时都可以补充证据,即使开庭结束,你在庭审结束前,可以要求补充证据,一般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会再给3到5天的时间补充,然后再次开庭质证。但是如果开庭结束后,你未提出,就不可以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双方证据交换后没有超过举证期限,可以补交证据。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规定: 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 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3、申请调查取证,案件第三方持有的书证,可通过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若持有书证的案外第三人不愿将书证提交仲裁或法院的,又或当事人、代理人收集该文书确有困难的,则可由当事人向仲裁或法院提出书面调查取证的申请,要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收集。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补充规定及时限 根据劳动仲裁程序规定,劳动仲裁开庭当天一般不允许补充证据。然而,在开庭之前,当事人有权利补充证据。具体的补充时间限制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在开庭前的合理期限内,当事人可以提供补充证据。然而,补充证据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关联、不能影响公正审判等。因此,当事人应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据,并在开庭前尽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根据劳动仲裁程序规定,开庭前和开庭时都可以补充证据。如果在庭审结束前提出,仲裁委员会通常会给予3到5天的时间进行补充。然而,如果开庭结束后未提出,则无法再补充证据。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且双方证据交换后未超过举证期限,可以补交证据。补充证据需符合一定条件,如与案件有直接关联且不影响公正审判等。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并在开庭前尽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条 【仲裁庭审笔录】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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