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交通事故是怎么处理的? |
释义 | 涉外交通事故是通过下列方式处理的:一般情况下,应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该外国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还应当记录案件基本情况,并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外交部门。 一、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有哪些? 1、民事诉讼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 2、行政诉讼中: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二、交通事故以逃逸可以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逃逸,当事人不能撤诉。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后,如果案件属于事实,报案人不能申请撤销案件,交通管理部门将立案侦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调查计划。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调查计划,安排拦截调查。 三、交通事故交警出警时间是多久 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因位置距离以及出警效率等因素,各地均有差异。小城市在市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半个小时内可以到达。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涉及营运车辆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国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告知当事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十九条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未处理完毕前,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不准其出境。 第七十条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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