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萍乡市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需要什么材料
 1.《设立营业性射击场的许可申请表》(含申请报告书);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射击场的用地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4.射击场的方位图、平面布局图,射击区和枪弹库的设计图纸和现场照片,枪弹库与外部居民区等四邻距离图;
 5.射技术防范设施安装及检测报告;
 6.射击活动安全防护、急救等设施和器材清单;
 7.涉枪从业人员资格证明(部门核查),及身份证复印件;
 8.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汇编;
 9.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0.申请单位介绍信。
 二、萍乡市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封闭、独立、安全的营业场所,场地内设有布局合理、便于管理的接待区、射击区和枪支弹药保管区等基本区块,并有明显的区块隔离标志,其中射击场所和枪弹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等规定;
 3.建立重点部位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枪支弹药和打靶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4.配置开展射击活动所需的安全防护、急救等设施和器材;
 5.建有完善的安全保卫组织,设置治安保卫负责人、射击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保管员、值守员和前台信息登记员等岗位,并配备足够人员;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7.政治核心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营业性射击场;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