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工业厂房买卖流程 |
释义 | (一)厂房出售的定金。 (二)首付厂房出售款不低于总房款的40%,付款期限为定金后的一个月内。 (三)厂房出售款个人申请上海银行贷款(贷款总额不得大于总房款的60%),需提供以下资料: 1、购厂房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购厂房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人户口簿全本复印件一份(若为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单位需加盖公章,若购房人中有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购厂房人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购房人未婚:提供未婚证明原件一份(未婚证明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或街道出具); 4、首付40%以上房款发票复印件一份; 5、购房人、配偶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6、外省人员另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一份 7、购厂房出售合同一份; 8、厂房买卖贷款申请书一份; 9、还款人经济收入证明一份(月还款额度小于月收入的48%); 10、个人厂房买卖贷款合同(一式四份); 11、个人厂房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12、贷款额度、贷款者年龄和年限; (1)、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买或租赁商业用房合同下价款的60%; (2)、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 (3)、最后还款期限贷款人年龄:男性小于65周岁,女性商业性贷款小于65周岁; (四)购房人在厂房权证过户前还需办理的手续; 1、厂房出售评估 2、公证 3、厂房保险 4、其他 5、以上所有费用均按规定交纳 (五)厂房出售证过户 1、卖出方要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董事会同意卖房的决议、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购厂房合同、购房发票(复印件)、产权证、信封; 2、买入方要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复印件)、所有购房人的身份证及图章; 3、银行要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 4、厂房出售过户预计产生的费用:契税、印花税、登记费、手续费、规定的其它费用,所有费用按规定的费率交纳; 5、交契税所需资料:厂房出售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厂房出售发票(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所有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领取房产权证:房地产交易中心接受办理过户手续,约30个工作日可办出新的房产权证,届时凭交易中心的通知,带好所有购房人的身份证及图章,带好购房发票原件,领取房产权证。 一、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 根据《城市房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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