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限制之网络侵权】关于著作权侵权问题 不侵犯著作权。因为没牵涉到著作权人的作品。 个人认为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来认定。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认定: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