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
释义 | 济南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如下: 1、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4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2、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相应降低20%; 3、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二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个人负担55%; 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普通门诊比例:居民一档报销50%,年最高报销720元;居民二档和少年儿童报销40%,年最高报销300元。 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进入统筹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和门规医疗费; 1、起付标准—100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2、10000元—9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负担12%; 3、大病医保报销 90000元-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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