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烟台市暂住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释义
    一、烟台市暂住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烟台市居住证申领表》;
    (2)将《烟台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二、烟台市暂住证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三、烟台市暂住证办理条件
    1、人员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烟台市居住证》:
    (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烟台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