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 |
释义 | 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股权变动手续的办理主体和责任承担; 2、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 3、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 4、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分为如下: 1、补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权利受限制。股东出资不实,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4、股权转让隐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可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二、隐名股东的股权怎么转让 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转让协议,明确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数量; 2、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3、隐名股东应当按照约定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如果股权转让的受让人也知道自己是隐名股东,公司等登记股东对股权转让没有异议,隐名股东也可以直接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三、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处理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该股东权利。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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