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书写关于房屋确权纠纷的起诉状开头应当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具体信息;中间的内容要写好诉讼请求、房屋确权的事实和理由;最后写好起诉人的信息以及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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