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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标后变更品牌的合法理由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不可以变更中标品牌,除非是因现实中市场等原因需要采用其它品牌或厂家的产品,应当事先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替代产品目录,得到允许后方可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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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