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作者的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后的著作权归属?其财产权如何处理??作者的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后的著作权归属?其财产权如何处理?作者已经过世五十年以上,其著作权不再受法律保护,公民可以无偿使用,但是其财产权仍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侵犯。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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