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离婚协议书还可以重新变更吗 |
释义 | 已离婚协议书可以重新变更。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还是能更改的,当事人重新协商离婚协议内容即可。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不能随意反悔,如果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应当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协议内容。 离婚协议包含的标准规定: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子女出生证、户口本; 4、财产权属证明、债务清单; 5、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其他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可重新分割财产,否则不可以重新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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